人大常委員會通過 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萬億

人大常委員會通過 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萬億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午(11月8日)閉幕,表決通過批准國務院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決議,增加6萬億人民幣,一次報批,分3年實施。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記者會上指出,從2024年開始,將連續5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

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後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

藍佛安表示,政策協同發力後,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下降至2.3萬億元,化債壓力大大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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