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證免費使用政府停車場 郵差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以假證免費使用政府停車場 郵差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郵差以虛假泊車許可證,免費使用政府合署停車場近半年。該名郵差早前被落案起訴及認罪,今日(11月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39歲郵差文俊謙,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時表示,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唯考慮到他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故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案發時被告在大埔政府合署的大埔派遞局工作。大埔政府合署設有一個停車場,由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獲香港郵政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簽發臨時泊車許可證的車輛,可在工作日期間免費停泊在該停車場。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4月至10月期間,向佳定四名保安員展示兩張看來是由香港郵政發出的臨時泊車許可證,意圖誘使4人接受它們為真確的,以停泊一輛汽車在該停車場。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先後於94個工作日使用上述虛假臨時泊車許可證,將一輛汽車停泊在該停車場,而香港郵政從沒有向被告簽發相關臨時泊車許可證。

案件編號:STCC 25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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