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向警車掟汽油彈 22歲男子判囚38個月

認向警車掟汽油彈 22歲男子判囚38個月


一名22歲男子在去年10月於旺角向警車擲投汽油彈,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今日(11月19日)在區域法院判監38個月。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患有對立反抗症,一時衝動才犯案。辯方又指,心理報告指出被告藉心理治療可改善情況,減低重犯機會。

法官就指被告犯案有預謀,又稱意圖而縱火是非常嚴重罪行。

23歲被告承認於2019年10月20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特區政府的一輛警車,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並罔顧警車司機的生命是否因此而受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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