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網上流傳以「警署報失紙」(即證明已向警務人員報告該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已遺失或毀掉的文件)冒認選民投票的謠言,選舉事務處今日(11月20日)發聲明澄清,指選民並不能單靠出示「警署報失紙」以領取選票。
在區議會選舉投票當日,選民須帶備其香港身份證正本申領選票。倘若選民因遺失香港身份證而未能出示香港身份證正本以領取選票,可提供「警署報失紙」,連同載有該人姓名及照片的有效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的正本領取選票。
現時「警署報失紙」載有的資料,即選民的姓名和香港身份證號碼,可與有關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顯示的資料,以及正式選民登記冊的相關記項,作核對之用。投票站人員亦會核對有效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上的照片,核對選民身份後,才會向選民發出選票。
此外,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今午主持危機管理委員會會議,為即將於星期日(11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作準備。
馮驊法官在會議上指出,香港社會近月以來示威衝突不斷,暴力事件接連發生,令選舉籌備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選管會聯同各政府政策局和部門正密切注視情況,積極做好安全預案和應變計劃,為在選舉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作準備。
馮驊法官表示,危機管理委員會將會協助選管會在投票日當天密切監察選舉的進行,並處理因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事故而影響選舉的情況。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