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殯儀館男職員猥褻女屍 手機自拍過程被判刑

台中殯儀館男職員猥褻女屍 手機自拍過程被判刑


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的一名姓林的前合約男員工,遭控於2019年上班巡邏時,以手機拍攝女死者臉部,並拍片觸摸死者胸部。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污辱屍體罪判處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7歲的林男於2018至19年間,擔任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合約人員。林男於2019年1月8日中午,在台中崇德殯儀館遺體化妝室巡邏時,見到一名女姓屍體擺放,竟以手機拍攝死者臉部,又以手觸摸死者胸部,並拍攝影片。

台中市警局接報後,將林男依污辱屍體罪送辦,台中地檢署偵辦後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利用工作機會,污辱屍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實屬不該,審酌他犯罪後已坦承犯案,態度尚可。台中地院日前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新台幣,可上訴。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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