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廉署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 商人判囚4個月緩刑18個月

冒充廉署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 商人判囚4個月緩刑18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冒充廉署人員,要求3名診所職員核實一名男子的醫生證明書,以及在冒廉案開審前妨礙司法公正,上載五段涉案閉路電視片段到社交媒體平台,聲稱控方證人偽造該些對其不利的片段。被告今日(12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緩刑18個月。
  
68歲商人譚榮柏早前被裁定共8項罪名成立,即3項冒充廉政公署人員,違反《廉政公署條例》;以及5項妨礙司法公正,違反普通法。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稱,本案所涉罪行性質嚴重,惟考慮到還押時中風的被告健康狀況,基於人道理由判處他緩刑。
  
被告的女朋友於2017年7月遇到一宗車輛碰撞交通意外,涉事司機其後到診所接受治療,並獲發四張醫生證明書。該司機的僱主其後提出民事索償,小額錢債審裁處並於2021年10月命令被告的女朋友須向該僱主賠償。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1年11月5日分別與該診所兩名接待處職員及一名董事通電話,期間曾自稱廉署人員,並要求核實上述四張醫生證明書的內容。該董事曾要求被告提供其廉署職員編號、辦公室電話等資料以核實身分,惟遭被告拒絕。
  
被告從來沒有擔任廉署人員,他於2022年10月19日被廉署落案起訴3項冒充廉署人員罪名,其後於2022年12月16日在法庭否認控罪。
  
控方向被告送達有關該審訊的材料,包括上述診所的相關閉路電視片段,片段顯示多名控方證人的影像及聲音,並載有「辯方副本」的水印標記。
  
案情透露,被告在冒充廉署人員案件開審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載5段短片,內容提及該案其中5名控方證人,當中聲稱五人曾替控方偽造對被告不利的閉路電視片段。
  
廉署調查發現該5段短片包含上述診所的閉路電視片段,均載有「辯方副本」水印標記,短片並提及5名控方證人的個人資料。被告於2023年3月16日被廉署落案起訴5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案件編號:WKCC 384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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