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羅斯基金香港無抵押賣空 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150萬元

索羅斯基金香港無抵押賣空 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150萬元


證監會因索羅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SFM),在2015年代其管理的某隻基金賣空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股份的缺失,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150萬元。

長城在2015年8月28日公布其發行紅股的建議,數量相等於其當時已發行股份的200%,而有關紅股發行須待某些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有關紅股的交收日期預計為2015年10月13日。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該基金的保管人在2015年9月30日通知SFM的交易支援部,SFM因該基金先前持有的808,000股長城股份而有權獲配發1,616,000股紅股。SFM的交易支援組在2015年9月30日,於SFM的交易系統內將該1,616,000股紅股入帳,但沒有按照SFM的內部政策將有關紅股分隔至一個受限制帳戶內。結果,該系統顯示有2,424,000股長城股份可供買賣,而事實上當時只有808,000股股份可供買賣。

該基金的其中一名投資組合經理基於該系統所顯示的錯誤資料,在2015年10月2日發出一項出售2,424,000股長城股份的指令,導致該基金賣空了1,616,000股長城股份。

證監會認為,SFM不但在買賣紅股時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而且沒有勤勉盡責地監督其職員,及沒有實施充足和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其遵從有關賣空的規定。

(圖片來源:Niccolò Caranti|CC BY SA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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