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情侶參與沙田暴動罪成 各被判囚4年半

年輕情侶參與沙田暴動罪成 各被判囚4年半


一對二十出頭的年輕情侶,於2019年10月1日在沙田參與示威,當場被捕,兩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12月6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監4年半。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表示,事發在沙田市中心,暴動人數高達數百至過千人,歷時約4小時,案情嚴重,對公眾秩序及安全造成威脅。

法官指雖然無證據顯示兩人是領導角色,但他們案發時帶著防火手套等裝備,認為兩人並非只在場作旁觀吶喊,加上兩人毫無悔意,考慮到兩人仍算年輕及參與義工服務,最終判處監禁4年半。

控罪指,兩名分別20及22歲的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的交界處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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