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港聞港聞 認前年屯門拍跌休班警手機 26歲男被判160小時社服令 作者:熱血編輯部 (王菲比) 12-07-2021 Like Facebook Twitter 更多 Like99 分享0 留言0 26歲男子涉前年9月在屯門市廣場內拍跌一名休班警的手機,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今日(12月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9月14日在屯門市廣場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關文迪的一部「華為Mate 20 Pro」手提電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編號:TMCC 1500/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