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去年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 陳浩天罪名不成立

被控去年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 陳浩天罪名不成立



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涉嫌於去年7月的「光復上水」遊行後,參與非法集結和拍打警長頭盔,早前被控非法集結和襲警罪,他否認兩項控罪,今日(12月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判官指出,案中爭議是犯案人是否被告,但沒有證據顯示,當日使用八達通的就是被告。另外犯案人衣飾沒有特別特徵,可能只是相同款式。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9歲被告陳浩天被控於2019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連同身分不詳者非法集結,以及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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