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從理大逃走判囚50至53個月 2人入教導所

4人從理大逃走判囚50至53個月 2人入教導所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6名由理大逃離的示威者被捕,被控一項暴動罪,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是首宗校內暴動案罪成。

4人今日(12月13日)被判囚50至53個月,2人則被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黃士翔表示,是次暴動不論對公眾構成的滋擾,以及對公共財政造成的負擔等,都是自2019年社會事件爆發後最嚴重的暴動案之一,法庭須判以阻嚇刑罰。

5男1女被告年齡18至23歲,其中2人案發時是理大高級文憑及理大專上學院課程的學生。他們被控2019年11月17至18日,在理工大學、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191,192,195,197,199,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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