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12月13日)發出更新《公務員守則》的諮詢稿,包括要求全體公務員應熟知《香港國安法》條文、重申公務員宣誓並作出聲明要求、提醒公務員需政治中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更新《守則》有兩大目標:第一要讓公務員清楚理解《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及秩序,以及在這個基礎下公務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第二要因應社會發展及回應市民期望,為公務員團隊訂定一套清晰的共同信念和操守準則,作為所有公務員在日常工作、決策和行為的重要指南。
楊何蓓茵強調,公務員擔任的是公職、辦的是公務、行使的是公權、運用的是公共資源、考慮的是公眾利益。因此,公務員職位不僅是一份個人工作或職業,更是一份對國家、社會、市民的承擔和使命,公眾也期望公務員對服務社會充滿熱忱。
所有公務員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均需遵守《守則》,這亦是聘書或僱傭合約中的要求,與現行安排一樣。
現行《守則》在2009年頒布,沿用多年至今。政府致力提升治理水平,公務員作為政府的骨幹,他們的操守、能力和效率是政府提升治理水平的關鍵。隨着社會對政府和公務員的期望和要求日益提高,政府認為有必要更新《守則》,述明現今公務員應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以及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和秩序,協助公務員理解他們作為行政機關一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