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離境後法律環境 應用常識理解

李家超指離境後法律環境 應用常識理解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2月18日)回應指,中國公安在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設立安全檢查站,與「三地三檢」做法並無衝突,不應將司法管轄權及過關安排混淆。 

李家超解釋,在司法管轄區的原則之下,任何一個執法部門可以按其行動的實際需要,去進行在司法管轄區可以容許的法律手段,而司法管轄區的執法事情,與在關口過關「三地三檢」的概念沒有衝突,因為「三地三檢」是指在三個口岸區當有人過關時,用「三地三檢」方法去做通關手續。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假設是香港警方,若有一些情報或者實際的執法需要,在大橋的香港段去處理需要做的執法工作,這亦符合在司法管轄區當地執法部門按着自己的法律去執法的理念。 

李家超又指,任何人在選擇用甚麼方法離開香港去某一個地方,去考慮實際環境、實際的法律情況,亦都應該是他自己作為常識一部分,去理解清楚。 

一名香港人上周經港珠澳大橋往澳門期間,在東人工島被中國公安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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