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履職指引出爐 出席率不得低過80%

區議會履職指引出爐 出席率不得低過80%

第7屆區議會將於2024年1月1日正式就任,為讓候任區議員了解和明白他們的職責並盡快開展工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今日(12月18日)在北角社區會堂分批為候任區議員安排兩場地區治理培訓班。

與此同時,​政府今日公布《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及修訂後的《區議會常規》範本,以進一步加強區議員的問責性及增加其工作的透明度。包括每年在區議會大會或轄下委員會或工作小組會議,出席率不得低於80%,如連續4個月沒有出席會議,而又沒有取得區議會同意,即喪失議員資格。
 
《指引》列明對區議員的工作要求,包括必須開設辦事處、會見市民等,令區議會發揮好諮詢和服務功能。《指引》亦設有負面行為清單,包括阻礙區議員進行會議、侮辱其他議員或官員、阻撓他人離開或進入會議、未有利益申報等。《指引》詳細列明對於表現欠佳或作出違規行為的區議員作出調查的程序、上訴機制及相關罰則,確保每一位區議員能盡忠職守、為民服務。
  
《常規》規管區議會及其轄下委員會的程序。因應《區議會條例》的最新修訂,政府相應修訂《常規》,包括列明區議會主席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負責委出委員會、委任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和工作小組主席、委任增選委員等。此外,《常規》亦加入區議員須遵守的會議秩序,特別是不得作出妨礙會議進行的行為或舉止。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區議員必須積極履職盡責,切實聯繫和服務市民,反映民意、支持政府施政的作用,不能懶政怠政。她希望新一屆區議會的區議員能按照《指引》及《常規》辦事,努力為市民服務,解決市民的難題和訴求,以堅實的成績讓市民看到和感受到新一屆區議會的新氣象,增強市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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