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G-Zone是恨鐵不成鋼—回應亞里斯

我對G-Zone是恨鐵不成鋼—回應亞里斯


12月18日出版的《G-Zone》411期,其負責人之一亞里斯公開向我挑機,唯有應戰。

從持續單打半年說起
如果說半年前起公開批評《G-Zone》和有關編輯,大概是「神魔」事件吧。(詳細可看《宅文化研究》第28集第三節http://passiontimes.hk/?view=prog21&ep=28

事端乃我們看不過眼《G-Zone》為Madhead的抄襲行為護航,還有為神魔之塔開設攻略專頁,我們對此在節目公開批評。

作為本地銷量第一的遊戲雜誌,賺錢的同時也該要有骨氣,要分清是非黑白。因為些微廣告費而支持一款抄襲而來的遊戲、背棄多月以來辛苦經營得來的P&D支持者,作為《G-Zone》的前高層,不得不發聲。

當初亞里斯長篇大論撰文解釋為何G-Zone要開神魔專頁(因為有廣告、多人玩等),後來不出兩個月G-Zone便對神魔隻字不提,要不要也解釋一下原因?

小圓劇透事件
《G-Zone》姐妹刊《ACG-ZONE EX》在封面劇透《劇場版魔法少女小圓叛逆之物語》的內容,這次是以小圓Fans的身份發聲,這樣也被視為大肆抽水,實在始料未及。(事件的來龍去脈可看《宅文化研究》第62集http://passiontimes.hk/?view=prog21&ep=62

亞里斯不願回應小圓劇透,多位編輯力挺《ACG-ZONE EX》沒有劇透,但他們皆「利申:未睇劇場版」。就如節目和討論區中多次重申,劇透多少才有問題,根本沒標準可言,只可以是盡量避開敏感字眼,就像日本今時今日也不會有傳媒提起那個敏感詞,這是尊重自己的專業、尊重fans,基本得很的操守。

「臨走時仲爭公司一大筆」
這個有趣。首先想請問聲「爭公司一大筆」的是甚麼?大約在7、8月起離開公司,到今天也沒收過公司的任何聯絡。如果認為我欠公司大筆錢的話,為何不找直接找我?有趣的是早陣子睇戲,原來亞里斯也在場,不過當我行過時他「擰轉面」避開(我也沒留意,要靠友人告訴我),為何不上前追數呢?

另一方面,由《G-Zone》創刊到我離開,全公司上下都知從來都沒有一分一毫經我手收的,又何來可以「爭公司一大筆」,搞到差尐無花紅出?離開前老闆微言《G-Zone》銷量大跌,這會否才是沒花紅出的真正原因?

如果說我欠公司一筆甚麼也好,歡迎提出證據。

為何我會離開G-Zone?
2005年尾起開始由零開始籌辦《G-Zone》,成績自問不錯,最少提供到滿意的收入和滿足感,一直以來也視經營遊戲雜誌作為終身職業。那麼為何會在收成的時候選擇離開自己一手創辦的雜誌呢?

簡單來說就是看不過眼公司內部的腐敗。雖然很痛苦,但不希望《G-Zone》重蹈我上一本創辦的遊戲雜誌的覆轍,本想痛定思痛協助改革,但明明用化療也可能太遲,但亞里斯跟我說「哪有病啊?」

既然意見分岐,沒辦法再合作,我的選擇是離開,繼續行我想行的路。由經營者變成讀者,恨鐵不成鋼、心痛是事實,如果覺得我有哪處是無理取鬧、哪裡有「呃神騙鬼」,也歡迎指出。

如果將槍頭對住我,可以令編輯部團結起來,令《G-Zone》的質素止跌回升,那麼我絕對不介意做亞里斯口中的「反骨仔」。


(作者G-Zone創辦人及前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