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旨在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規定提出,鼓勵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製作、複製、發布含有「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準確生動解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優秀道德文化和時代精神,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等內容的正能量信息。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含有「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內容的違法信息,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布含有「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內容的不良信息。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台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主體參與,共同構建良好的網絡生態,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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