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有示威者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聚集,警方進場驅散期間,一名女子涉嫌將一支拉帶鋼柱從3樓擲到2樓。
該名35歲女子否認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自建築物掉下物體、盜竊及刑事損壞4項控罪,區域法院法官今日(12月23日)裁定被告刑事損壞罪名不成立,但其餘3項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被告要還押候判。
法官裁決時指,鋼柱雖然不重,但並非輕如鴻毛,被告從高處擲柱有機會令他人受嚴重傷害。
控罪指,35歲女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3樓,企圖致總督察7627及警長52708嚴重受傷,而意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盜去及高空掉下鋼柱,並損壞平面指示版。
案件編號:DCCC100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