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傳媒查詢有關《亞洲商業法律期刊》近期發表的一段評論,律政司發言人今日(12月24日)表示,在相關訪問中涉及有關香港法律環境不確定性的評論,是完全罔顧事實的不公批評。
發言人指出,《基本法》中清楚訂明,香港在1997年回歸祖國後繼續保留包括司法獨立的原有普通法制度。習近平主席今年7月1日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的大會發表的重要講話中,進一步強調「一國兩制」是得到國際社會普遍贊同的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毫無疑問,「一國兩制」和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將在未來長遠持續施行。
發言人又稱,毫無證據顯示在香港進行的仲裁案件有所減少,事實剛剛相反,個案數目正在增加。根據在香港成立的國際知名爭議解決機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的數據,2021年HKIAC共受理514宗案件,當中277宗為仲裁案件。這些仲裁案件中,有81.6%為國際案件、38.3%不涉及香港當事人,以及有7.6%不涉及亞洲當事人。
律政司又表示,最關鍵的是,香港與內地建立的法律互助框架既深且廣,在國際仲裁方面享有其他司法管轄區無可比擬的獨特優勢。在仲裁方面,內地與香港已達成三項相關安排,包括有關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和補充安排,以及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這些安排讓與內地方訂立合同或在內地營商的當事人,享有更有效便捷的方式運用仲裁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