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駕車撞人群釀35死 肇事司機判死刑

珠海駕車撞人群釀35死 肇事司機判死刑


上月珠海有人駕越野車撞向人群,釀成35人死亡,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肇事司機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配結果,遂決意透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

今年11月11日晚上,樊維秋在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故意駕車衝撞正在運動的人群,造成重大傷亡。

法院認為,被告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為卑鄙,犯罪性質極為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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