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龍翔道暴動罪成 5男罪成還押至明年2月判刑

前年龍翔道暴動罪成 5男罪成還押至明年2月判刑



前年10月1日多區爆發示威,5名男子在黃大仙龍翔道涉嫌參與暴動及拒捕,他們同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12月31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處理求情和判刑,5人還押候判。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暴動現場附近被捕,當時所穿的黑色衣服,與現場絕大部分示威者衣著極為相近,加上被捕時明知對方是警員,但作出拒捕反應,法官認為他們至少有參與鼓勵其他示威者,於現場參與暴動。

5人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5人另被控一項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案件編號:DCCC26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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