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非法集結藏鐳射筆 22歲男子判囚6個月

認非法集結藏鐳射筆 22歲男子判囚6個月


2020年5月母親節,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一名22歲男子被搜出鐳射筆、防毒面具等,當場被捕。

被告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項罪名,今日(3月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

裁判官指,被告當日帶頭辱罵警察,導致群眾情緒高漲,加上被告選擇帶屬3B級別的鐳射筆參與非法集結,明顯有計劃犯案,考慮到涉案鐳射筆可在短時間及30米內傷害眼睛及皮膚,而被告會使用的風險十分高,遂決定判被告監禁6個月。

被告另涉去年5月6日在天水圍「和你唱」活動中,「私了」一名69歲婦人。他早前已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監禁8個月,現正服刑。由於兩案源於不同事件,刑罰分期執行。

被告被控於2020年5月11日,在豉油街與通菜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及分別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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