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質疑警扣押法國佬逾48小時不合理

法官質疑警扣押法國佬逾48小時不合理


在衝擊立法會事件中涉嫌刑事毀壞,由上周五凌晨被捕起遭扣押超過80小時的熱血公民成員法國佬,今早(11月24日)被送至東區裁判法院直接上庭。經初步聆訊後,法國佬獲主任裁判法官錢禮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候審,案件定於明年1月19日再審。警方指在法國佬擁有的一部電單車上發現玻璃碎,所以將電車單連同法國佬的謀生工具客貨車一併扣查,以作搜證之用。此外,警方亦扣起法國佬的手提電話。

庭上代表法國佬之律師,向法官投訴警方拘留被告超過80小時,並指被告在警署內曾聽到有警員稱,因被告不合作,所以將延長他的扣押時間。控方則辯稱,警方在拘捕法國佬後,已於48小時內決定作出起訴。法官回應,表示在正常情況下,警方不可拘留被告超過48小時,並要求控方律解釋,為何明知星期日法庭休息,但卻不把在周五凌晨被拘捕的被告,在周六便送上法庭。

法官最後亦補充,指被告遭扣押超過48小時一事,不會在此庭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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