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8月11日,港島多區爆發示威,警方於港鐵太古站附近拘捕5名年齡介乎20至35歲的男子,及控以「參與非法集結」罪。
其中兩人早前承認控罪,今日(1月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餘下3人否認控罪,今年6月6日受審,並先在2月7日進行預審,期間續准保釋。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兩人被捕時身上有替換衣物及單程車票,顯示他們有意圖趁亂逃走以逃避罪責,加上兩人攜有鐳射筆及扳手,潛在風險相當高,是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ESCC 1789/2021

2019年8月11日,港島多區爆發示威,警方於港鐵太古站附近拘捕5名年齡介乎20至35歲的男子,及控以「參與非法集結」罪。
其中兩人早前承認控罪,今日(1月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餘下3人否認控罪,今年6月6日受審,並先在2月7日進行預審,期間續准保釋。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兩人被捕時身上有替換衣物及單程車票,顯示他們有意圖趁亂逃走以逃避罪責,加上兩人攜有鐳射筆及扳手,潛在風險相當高,是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ESCC 178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