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41歲旅客判監3個月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41歲旅客判監3個月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月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1500元。

海關人員於昨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該名41歲抵港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51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1000元,應課稅值約17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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