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指傳媒和社交媒體報道的法庭新聞,集中於少數被認為涉及公眾利益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基於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法律一般容許評論和討論這些案件,但該等自由不包括可以對本港司法機構的誠信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
林定國表示,法院在去年及近期就多宗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頒下判決。令人失望懊惱、但非完全詫異的是司法機構因為這些判決而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更甚者,部分指控遭歪曲為事實,並被用作藉口,鼓吹對審理該等案件的法官施加非法制裁,及向終審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施加不當壓力,試圖迫使他們辭任。
林定國指出,國家安全案件如同其他案件,法院的職責是公平、妥當地進行法律程序,必須審視程序進行期間的情況,其次,對於國家安全案件的判決書,確有必要仔細閱讀。值得留意的是,政府在國家安全案件中並非必然勝訴。政府在這些案件中敗訴,自然會感到失望。如有合理的上訴理由,會提請上訴法庭重新考慮。如判決是最終決定,政府會檢討案件的結果是否因為相關法例有任何不足之處所致;如是的話,政府會設法修訂法例。
面對法官遭受威嚇的事件,他指司法機構過去曾多次作出聲明,重申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獨立行使審判權,並會繼續恪守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秉行司法公義,不受任何干擾。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