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拿馬最高法院早前裁定,長和旗下的「巴拿馬港口公司」持有的港口特許經營合約違憲。長和發公告指,董事會對有關裁定及巴拿馬的相應行動表示強烈反對,向巴拿馬提出仲裁。
長和發公告指,認為巴拿馬最高法院的裁定與批准特許經營合約的法律並不一致,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展開,並將根據適用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積極果斷向巴拿馬提出仲裁。
公告又指,巴拿馬最高法院的決定,可能於2月初生效。集團會繼續諮詢法律顧問,並保留一切權利,包括就有關事宜訴諸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早前表示,中方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維護中方企業正當合法權益。港澳辦亦發表文章,認為有關裁決罔顧事實、背信棄義,嚴重損害香港企業合法權益。
特區政府就事件早前亦發表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又說基於現時巴拿馬的情況,香港企業應認真審視現時及未來在當地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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