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特首及多名港府高官對上周日網民自發的「廣東道驅蝗行動」作出譴責後,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主席周一嶽昨日(2月20日)也譴責示威者的不文明行為,並表示留言到示威者所使用的一些字眼,如「蝗蟲」和「支那」等,明顯帶有貶義,平機會將考慮相關言論是否帶有種族中傷的含意,因為根據現行的《種族歧視條例》,任何人如基於某人的種族而歧視、騷擾或中傷該人,即屬違法。
可笑的是,早前平機會收到差不多的投訴,但反應明顯有分。就是「愛護香港力量」月中曾到港台示威,在展示的橫額上寫有「不要英國狗餘孽請早抖」等字眼,遭投訴「英國狗」三字涉嫌觸犯《種族歧視條例》。但平機會在回覆投訴時表示,橫額中的「英國狗」一詞,只意指與英國有政治聯繫的人士,不是針對英國民族,故認為未犯種族歧視,不會就事件作出跟進。看來平機會對不同團體是有雙重標準,並不真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