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72萬房津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李雪菁被起訴

涉呃72萬房津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李雪菁被起訴


廉政公署今日(3月22日)落案起訴香港大學副教授李雪菁,控告她涉嫌訛稱遵守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相關入住規則,詐騙港大津貼逾72萬。

54歲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控一項欺詐罪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3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被告於1992年八月加入港大法律學系,並於2005年10月首次就一個她租用的九龍區單位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她其後每兩年重新提交一次申請。

被告涉嫌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向港大訛稱她已遵守上述入住規則,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逾72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居於新界區另一個物業。在該段期間,被告一名友人獨居於上述用以申請租屋津貼的九龍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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