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署今日(4月1日)宣布,廣東省公安廳將由4月15日起,對往來粵港兩地的跨境私家車配額制度採取新的管理措施,包括放寬配額的申請準則和加強配額管理。
措施包括取消投資額門檻,以及合併廣東省山區和非山區的納稅額要求。在廣東省投資的商戶,如上一年度在廣東省納稅額達15萬元人民幣以上可申辦一個配額;個人捐贈累計金額達3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社會團體捐贈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可申辦一個配額;及在香港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香港的大學現任校長,以及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台和外籍人士可申辦一個配額。
另外,廣東省公安廳亦將加強配額管理,以打擊炒賣和違規使用等行為,包括投資類配額的有效期為一年,而人才類及資格類配額的有效期則為五年。配額到期後,如符合條件可申請延期;就投資類配額,除特殊的情況外,配額持有人三年內不得更換車輛,以及不得在一年內更換指定司機;及配額持有人或使用人如被發現利用有關跨境私家車從事非法出入境、非法營運、走私活動,轉讓、出租、出售配額,或以欺騙、賄賂等行為取得配額,有關配額將被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