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立法會選舉不投票 63歲保安員判囚兩個月

煽惑立法會選舉不投票 63歲保安員判囚兩個月


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男子,今日(4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判入獄兩個月。

63歲保安員黃華光,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政府花大量金錢及人力物力舉辦立法會選舉,藉良好選舉選出賢能推進香港社會發展,任何人均不得干預選舉。

裁判官續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被告在社交媒體轉載貼文,並蓄意撰寫別有用心的留言;考慮到貼文能廣泛傳播,不能忽視會影響選舉制度的風險,必須判處被告具阻嚇性刑罰並即時監禁。法庭以監禁三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減刑三分之一至兩個月監禁。

被告承認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並對該貼文按了「讚好」及進一步發表相關言論。被告轉載的貼文由姜嘉偉發布。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姜嘉偉。

廉署日前分案起訴另一名被告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林國偉,38歲,保安員,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貼文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7日再訊。

廉署發言人稱,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公共選舉不受他人干擾,並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絕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壞或干擾選舉。是次法庭的判刑足以反映該罪行的嚴重性,廉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參與違法行為。


作者
全球化計劃NEW

熱血時報全球化計劃

過去數年,熱血時報致力透過新聞報道和評論文章向大眾傳訊。為把真確資訊傳予更多讀者,現時各位讀者可通過課金系統,以金錢支持個別報道或文章。

每週獲得最多課金支持的3篇文章將會翻譯為英文,以讓英文讀者可從熱血時報取得資訊。其他未入三甲的文章將滾存至下週結算。如讀者希望你欣賞的文章可讓更多人閱讀,歡迎課金支持,同時編輯和作者亦可借此計劃得到大家的實質支持,有助我們進一步提升傳訊質素。

※ 熱血時報將抽取其中30%作行政及製作費用
※ 翻譯不適用於小說類作品,但仍然可以支持你喜歡的作者!
課金金額(HK$)
  • 100
  • 250
  • 500
  • 1000
  • 2500
  • 其他
下限為HK$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