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女長洲碼頭演活春宮 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六旬男女長洲碼頭演活春宮 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一對六旬男女涉嫌於去年10月,在長洲公眾碼頭上演活春宮,實況被拍下並遭廣傳,兩人事後被捕。他們承認是片中人,並透露因喝酒而有忘我行為。

兩人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今日(5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名被告依次為62歲女子馬麗卿,以及63歲吳濤明,各被控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

他們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長洲公眾碼頭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