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者除了是一名任教普通話的教師外,還是一名教了近二十年常識科的教師。從入行開始,筆者便任教小學高年級的常識科,香港政制是高年級必修的單元。由最初六年級才會接觸此課題,到常識科課程改革後,五年級已要學習相關的知識。課程中,有關香港政制的核心部份一直沒有改變過,就算是在政府的官方網頁中,又或在香港年鑑中,「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亦未嘗有任何改變。
然而在2014年5月22日的在立法會的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中,我竟親眼目擊香港政治體制的崩壞,行政長官之官威(好大),竟能凌駕整個立法會之上,不但漠視議員提問,只懂朗讀自己早已預備好的講稿,且文不對題,自說自話,更儼然以立法會的主人自居,仿若皇帝駕臨大殿,而眾立法會議員在其眼中,只應該是一班只能俯首聽命,唯唯連聲的狗奴才。行政長官答問大會?筆者看來該改改名字,叫「行騙長官訓斥大會」才對。
立法會議員「拉布」行為對大話梁振英來說是「深痛惡絕」。筆者不知甚麼是「深痛惡絕」,也許是成語「深惡痛絕」罷,且不論其用詞不當,教壞學生,以其行政長官之威嚴做了一次極差的示範,單以其三番四次在開場發言中針對立法會議員「拉布」的訓斥已超越了行政、立法此兩權分立的本份,顯露了一種藐視法規(自己不守法依禮竟膽敢說別人不守法依禮),環海之內莫非梁疆,率港之濱莫非我土的土皇帝面貌。難道他真的當自己是香港皇帝?莫非他錯認立法會中的議員是他下屬?要不然,這種逾矩違規,超越本份的言語,此人豈敢宣之於口?
甚麼叫「拉布」?那就是將議員將議案更徹底地反思、評審,盡量提出當時想得到可以改善、有利市民(不是有利政府)的地方,那怕是咬文嚼字,也要以大眾市民利益為先,真正「拉布」就該如此,而想清楚一點,這不過是立法會議員本來就應該做的份內事!試想想,一份議案由政府提出,如果作為代表香港市民的立法會議員只是求求其其,隻眼開隻眼閉,或因與政府某些官員有私情,甚或以代表某一港外勢力而自居,完全置香港市民利益而不顧,在通過議案時漠視市民的素求,甚至背棄民意,出賣市民利益,這會造成怎樣的後果?遠的不提,就說高鐵事件,當日建制派議員不理市民反對,一致合力投票強行通過撥款興建。看!如今造成一個怎樣的局面?是工程延誤,破壞周遭環境,公帑超支……這些,都是當日在立法會門外聚集,齊心反對撥款興建高鐵的市民一早預言過的事。然而近日在立法會因高鐵估計未能依期完成,而要求運用特權法審查追究此事時,建制派卻又一致合力反對!不審慎處理議案,不認真考慮市民素求,反而認為審議浪費時間,還有很多議案要處理,政府永遠是對的,以黨意當作是民意,甚至希望不用討論,約定投票,用最快時間通過議案就是最有效率的態度來處理有關民生的重大議案,實在是侮辱香港市民得很!
立法會本來就是監察政府的機關,本來就是獨立在政府行政機構之外,本來就不能依著政府要求做甚麼就順應讓政府做甚麼!立法會不是政府拿來作虛應故事,配合政府行使行政權力的橡皮圖章!立法會本是代表全港市民監察政府施政,挑出政府施政錯誤,要求政府改善以利民生的機構!這是連小學五年級也知道的事!
但事實呢?在5月22日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中讓全世界的人都看見,行政長官率先破壞綱紀,以至高無上的官威氣焰,疾言厲色地訓斥要求仔細討論議案,不允打包通過的議員,而其他立法會議員竟是垂首恭聽,恍若做錯事的小學生般不發一言!如此將行政權力凌駕立法機關上,而竟有人稱之為「善」?這種僭越自己身份,毀壞本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做法竟然無人問津,甚或當作常態?這般認為自己只代表自己或黨派意見而不代表市民希望;矮化自己,認為自己只是政府架構中一名小小冗官;甚或從不覺得自己正代表市民,與政府分庭抗禮,監測政府施政;當議員只是呃選票,搵飯食的態度,是作為立法會議員該有的風骨和氣節嗎?
欠缺風骨的議員們,讓政府行政控制立法會而沈默不語的立法會議員們,尤其是泛民主派中在答問大會呆若木雞,像事不關己,等吃花生看好戲,任人魚肉的尊貴議員們,你們在投票選你入立法會的選民面前,還能夠抬得起頭嗎?
(有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