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方禁六四集會 指涉及挑戰中央權威

澳門警方禁六四集會 指涉及挑戰中央權威



澳門警方不容許當地組職舉行六四集會,認為集會違反刑法典多項規定及行政程序法典的善意原則,又指舉辦者無法確保集會的防疫要求。

申請舉辦集會的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已表明,計劃在短期內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警方於回覆民聯會時指出,歷年舉辦的六四集會宣傳內容均挑戰中央政府權威,明顯帶有挑釁性質和誹謗成分,違反刑法典規定的公開詆譭罪、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制度等,今次預告的集會目的,具有相同的違法性質。

民聯會就反駁,每年六四燭光集會從來不存在違法問題,在法律不變下集會突然被指違法,明顯是為政治打壓而羅織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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