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3歲患有輕度智障之女童,去年11月遭母親遺棄於茶餐廳3小時,其35歲母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拋棄罪,案件今日(6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時,竟揭發警方得知女童在驗傷後證明沒有表面傷勢後,仍替她拍下4張上半身赤裸之照片,其中一張為正面半祼照。
據《蘋果日報》報道,女童母親指雖然照片是由女警拍攝,但不知相片有多少人看過,而且本案的控辯雙方代表均為男性,故要求裁判官下令警方將相片及底片銷毀。
控方在回應時指,拍照屬警方內部做法,也未能確定相片是在女童驗傷前或後拍攝,而且相片沒有呈堂,故此屬警方內部的事。而裁判官則要求警方將有關相片及檔案銷毀,並指女童母親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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