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發聲明 強烈譴責「罷工罷課公投」

政府再發聲明 強烈譴責「罷工罷課公投」


對於有組織今日(6月20日)發動「罷工罷課公投」,反對全國人大硬推「港版國安法」,特區政府發言人再度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定的國家安全法,是防範、制止及懲治極少數人所進行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從而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使香港在飽受過去一年暴力破壞後可以回復為安全、穩定的城市。

發言人指出,近日有別有用心的人及組織不停使用各種手段抹黑國家安全立法工作,散播失實及誤導性的資訊,妖言惑眾,企圖製造社會不穩的局面。

就有報道指有區議員的辦事處用作有關投票站,發言人指出,根據《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一般準則第1至3條:區議員不應做出任何危及或損害其個人誠信、公正、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的能力的事情;區議員行事的方式,不應使其處境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以及區議員應確保其行為不會令區議會的信譽受損。此外,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第23段,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及其他實報實銷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將議員辦事處作為所謂「公投」投票站,有關開支不會獲得發還。

發言人續說,有組織繼續透過各種方式,包括利用校園作為表達政治訴求的場地,發起「罷課公投」,企圖阻止國安立法。政府認為學校應是建立品格、認識國民身分,培養守法意識和愉快學習的地方,不應涉及政治。家長和老師都應認清事實真相,以身作則,一起努力還校園寧靜。學校應採取適當措施,如發現有學生發起、組織、參加或慫恿同學參加這些活動,應立即勸止,提醒他們珍惜有秩序的校園生活及學習機會。若個別學生屢勸不改,學校應按校本訓輔及懲處機制處理,維持紀律及秩序。若知悉學生有上述行為,教育局也會聯絡相關學校跟進,並提供支援和指示。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堅定不移支持並全面配合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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