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混凝土測試作弊案 兩實驗室職員各判囚22及32月

港珠澳大橋混凝土測試作弊案 兩實驗室職員各判囚22及32月



港珠澳大橋混凝土壓力測試作弊案,今日(7月26日)在西九龍法院再審訊。兩名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實驗室職員,承認串謀詐騙罪,分別被判囚32個月和22月。

首被告為65歲的麥培盛,在涉案外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imited)擔任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他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今日一名44歲前實驗室助理鄺富賢,亦承認串謀欺詐罪。 

案情指,首被告麥培盛因知悉實驗室職員未能依時完成混凝土測試,而指示職員更改連接到測試機的電腦上的日期和時間,然後發出測試報告。 

被告鄺富賢於2014年因未能及時進行混凝土測試,經資深職員示範後,更改測試機電腦的時間,並以金屬柱或強力混凝土磚代替真正的實驗品進行測試。  

本案至今共四名被告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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