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碟送曲譜 拓展本地樂壇及唱片市場

買碟送曲譜 拓展本地樂壇及唱片市場



現在替本地歌手發行唱片,對唱片公司來說都是風險高的投資,不像八、九十年代般風光已是人所共知的事,本地歌手都以演唱會出 Show,甚至拍電影、廣告等作為收入作重心,已鮮有以賣碟作為主要收入,早陣子有些比較新的歌手,出碟就會以大包裝連各式贈品作賣點。

筆者一直想,為何買碟送贈品,反正都是送,為何不考慮送唱片內收錄歌曲的樂譜呢?特別是樂隊出的唱片,可以由結他、鼓、Bass、琴或 keyboard 合奏,不牽涉太多電子混音的類型。

自《羅生門》大熱,更令人明白香港的主流音樂是詞比曲重要,基本想創作成功歌曲大熱的方向,是想人們在 K 房參與,唱得多就自然紅,但如果照此去推論,為何不把可參與「玩」這首曲的受眾,由一班 K 迷推至一班玩樂器的人?K 房內 Party 裡一展歌喉的,一定有一班是想 Show off 自己的表演者,在他們心裡,多少想自己唱歌時是出眾和迷人,簡單點說就是型!

那唱歌型,玩樂器的都是有型呀。以型格去推銷托展更大的市場不好嗎?

買碟送譜正正是托展一些對玩樂器和組樂團有興趣的新手市場,須知道新手一般對執譜,即是聽了歌曲就能默寫出曲譜的能力是不高的,網上的樂譜也是由一些功力深的音樂人執出來,亦有可能跟原曲有出入,但如果唱片附上作曲者的原譜,新手要做的就只是練習,方便得多呀,參與的門檻也大大減低,而且很多玩音樂的人都愛把 cover(即是演奏別人樂曲)的片段上載至 YouTube 及社交媒體,這不是更收宣傳之效?

有關《羅生門》一曲,高登天后瓊姐都有感香港音樂受眾們應多培養 music genre,懂得分「Hip Hop、R&B、Grunge、Pop rock……」而不是只會分「快歌、慢歌、失戀歌、開心歌……」,關於這個當然聽多點不同的音樂是重要的,但培養到更多人有興趣玩音樂(不是單單的唱),也是有很大助益,當作曲、編曲者不是單單視曲本身是襯托詞的東西,而是要把樂器的部份創作得震撼人心,使人一聽就想自己去想彈那段激昂 guitar solo,心裡會想想:如果彈到就型啦!只要有此方向去創作,主流曲風必然更多元化,音樂市場亦變得更大。

回想起早十數載,日本樂隊大行其道,香港的出租 band 房都有不少青少年玩 J-Rock 為樂,其實就是曲好聽之餘,譜也不難買到,參與的人自然就多起來,對歌曲及樂隊的知名度都有助提升。

現代科技進步,如果能配合 QR Code 收錄一些對曲譜困難段落的小教學,效果應能更佳。當然 cover 後可以上載至 YouTube 前提,是網絡廿三條沒有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