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台記者「大隻華」在上周六(8月10日)晚上約9時45分,於尖沙咀警署彌敦道側門外進行直播時,被位於水馬後的警方以催淚彈射中膝蓋(見上圖)。
事發於當晚9時40分,防暴警察完成第一次清場後收隊返回尖沙咀警署,及後一直於正門、二樓平台及彌敦道方向之側門向外發射催淚彈。期間警方之發射方向,由示威者聚集處轉到傳媒。約5分鐘後,「大隻華」與其他記者走到水馬前兩三米,警方忽然以水平角度發射(「平射」)催淚彈,正中他左膝對上的內側位置,造成大片瘀傷。
其實自6月以來,香港警察已多次向市民及傳媒「平射」催淚彈。然而林鄭與一眾官員多次在記者會上呼籲市民「向暴力說不」,卻縱容警察濫用暴力,實在令人齒冷。
事隔兩日之後稍為散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