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港大學生今日(8月18日)被捕,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四人涉嫌今年7月7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中宣揚恐怖主義,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7條。
李桂華指,案件所有元素,已足以構成罪行。當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在召開緊急會議前,向7月1日襲警後自殺的「孤狼」默哀,形容死者「為香港犧牲」,動議以褒獎方式進行並紀錄於學生會的歷史中,期間有人讚揚「孤狼」是「烈士」、「有勇氣」。動議最後以三十票贊成,兩票棄權通過。
李桂華表示警方將接見與會者,了解他們在會議中的角色及投票的理由等。
李桂華認為有關動議令人咋舌,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主義及無差別襲擊,鼓勵做自殺行為,同社會道德標準全不相乎;有關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動議,亦急不及待向公眾發放。
他又先後援引法國及英國的法例,指外國政府亦有禁止寬恕恐怖主義、及美化、同情恐怖主義之法律。
今年7月16日,國安處先後港大學生會綜合大樓、學苑及校園電視辦公室搜證。當時警方持法庭手令,表示正在調查學生會評議會涉嫌宣揚恐怖主義。
(圖片來源:警方Facebook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