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訊事務管理局表示,基於亞洲電視主要投資者王征曾干預亞視的日常管理和運作,顯示出其對亞視的實際控制。通訊局判定亞視違反牌照條件,罰款100萬元,並要求亞視須於七日內終止盛品儒對亞視的控制身分及其董事職務,及確保王征和其他非亞視董事及主要人員參與亞視的管理事務。
就2011年7月6 日,亞視於晚間新聞誤報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死訊一事,揭發出王征違反發牌條件,干預亞視日常運作管理事務,通訊局於去年6月飭令王盛二人停止對亞視的所有管理事務,亞視就此作出司法覆核,惟今天通訊事務管理局駁回並維持調查結果及懲罰。
通訊事務管理局指出,王征以股東身份,參與亞視的例會,並向亞視的管理人員發出指示,且盛品儒更言聽計從。再者,王征更直接介入亞視之日常運作,指示電視台的主要人員要向他匯報。而在通訊局調查期間,亞視及盛品儒向通訊局提供虛假會議紀錄,欺瞞王征在會議中的角色,故判定盛品儒不再是亞視管理的「適當人選」,需於七日內更換人選。
據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稿,對亞洲電視懲罰及命令,原文如下:
1. 就亞視違反其牌照第10.1項的條件,向亞視施加罰款港幣100萬元;以及
2. 根據《廣播條例》第24條向亞視發出指示,要求亞視
a. 於七日內要求盛先生終止其對亞視行使控制的身分(包括其董事職務),原因是他已不再是「適當人選」;
b. 確保王先生不會對亞視行使實際控制;
c. 立即採取糾正行動,以確保除了亞視董事及主要人員,以及由亞視適當授權的人士外,不可讓任何其他人士管理亞視;以及
d. 於三個月內向管理局提交建議書,詳細交代亞視必須採取的措施,改善其企業管治,以達致持牌機構應有的水平,並須每年提交進度報告,直至管理局認為亞視已完全及有效落實建議的改善措施為止。
王征違規欺瞞干預日常運作 亞視罰一百萬兼炒盛品儒
(圖片︰有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