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公民廣場案量刑理據充份 譚允芝認為律政司上訴無可厚非

指公民廣場案量刑理據充份 譚允芝認為律政司上訴無可厚非




就2014年發生的衝擊公民廣場案,早前律政司上訴刑期,將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的判刑,由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改判為監禁6至8個月。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今日(8月26日)表示,上訴庭判以阻嚇性量刑的理據充份,認同裁決。

譚允芝在《香港電台》中表示,今次上訴刑期是無可厚非的。她認為,同類的案件造成很大爭議,公眾關注判決,對裁判司帶來壓力,對於下級法院而言,「指引是有需要的,因為同類案件爭議性大,對裁判司壓力都大,有相當的公眾關注,大家都想知道是否與另一宗案件的判決很不同,如果同或不同的時候,所用的原則是怎樣呢?」

譚又表示,就今次的上訴刑期判決,「如果律政司的態度,覺得這是一次適合的機會,在上級法院尋求指引,我覺得係無可厚非的。」她又認為,如果黃之鋒三人涉及的衝擊公民廣場案,原審沒有原則性錯誤,上訴庭不會更改判決,故上訴庭判以阻嚇性量刑,理據十分充份。


(圖片來源:RTHK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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