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菜人、兩腳羊

狗肉、菜人、兩腳羊



看到「大家都是愛狗人士,你們愛生的,我們愛熟的」橫幅,又看到一些衣著光鮮的男女,指著被殺的狗兒咧嘴而笑,甚至邊用火槍火燒活狗,邊露開心燦爛的笑容,再見到一個小女孩蹲在一頭烤熟了的狗旁邊嚎啕大哭,哭喊這頭狗就是她的愛犬小花。這些令人頭皮發麻,刺激神經的影像,實在令一直生活在文明世界的香港人特別難受,原因是大部份香港人早已不當貓狗是食物,而是通靈有人性,能與人共同生活的好朋友。要把朋友吃掉,說朋友很好吃,還說要吃你因為愛你,只是隨便說說已感到毛骨悚然,這可不是為被殘害貓兒而靜坐請願,為狗兒誤闖鐵路被撞死而憤斥港鐵的香港人所能接受的奇異「文化」。

的確,在號稱「凡背脊向天皆可食」中國境內,尤其廣東,吃狗「自古以來」都有文字食譜記載,亦有諺語神話留傳後世,喜愛辯解的人總愛以「仗義每多屠狗輩」、「三六滾一滾,神仙企唔穩」、「活佛濟公愛吃狗肉仍然是佛」,《本草綱目》寫狗肉具食療之效可進補,鄉村城鎮缺乏肉食等作為理由,來支持自己吃狗。

古時農鄉食物短缺,以狗貓昆蟲為食糧尚可理解,然而物換星移,時移勢易,現在食物不由匱乏,甚至出現「食唔晒唔好嘥」的大嘥鬼,這都表明了肉食再非罕見之物,殺狗食其肉以舒飢困已非理由。

至於進補,根據本草綱目,狗肉最重要只是强腰補腎,具壯陽之效,然而其壯陽補腎之效卻只與韮菜,腰果,核桃仁,淫羊霍,杜仲,巴戟,金狗脊(蕨類植物)類似或更差。韮菜又名起陽草、壯陽草、趕陽草,其味辛、性溫,具有益脾健胃、溫腎壯陽、溫中行氣、散血解毒的功效,能增強人體免疫機能和防治多種疾病。另核桃仁能補腎固精、強健筋骨,肉能潤養,皮能斂澀,因此最適宜腎虛遺精的人。據中醫師說「韮菜炒核桃,强腰補腎壯陽天下難敵」。

既有比狗肉更有效的食材,又何必專門虐殺貓狗以自肥?

另外,本草綱目中也述及「人」,指人肉、人膽、人血、天靈蓋、臍帶、胎盤、人勢(即陰莖)、耳垢、屎尿等物具可入藥,而在廿四孝故事中,甚至傳說至近代蔡元培校長亦曾割己肉以療親。吃人也是進補,難道又可以以進補為名而養人而啖?

當然,自古以來,中西食人之事屢見不鮮,歷史中亦記載詳盡,古時「人」亦為食物,有「菜人」之稱,例如宋代莊季裕在《雞肋編》卷中記載說:「自靖康丙午歲,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蓁千里,斗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其中更仔細描述了人吃人的情況「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登州范溫率忠義之人,紹興癸丑歲泛海到錢塘,有持至行在猶食者。」最後他更記述各種「菜人」名稱:「老瘦男子廋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羡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脚羊』。」或者香港人應該這樣想罷:嬰孩只不過是「兩腳羊」,中國人尚可食之而無不捨不忍之心,何況他們稱呼為「地羊」的貓狗?此「羊」彼「羊」,同樣稱「羊」,也許他們認為無甚差別,故能啖而後快,食住先變成食一世,更由食一世變為食幾萬世不休!

現代文明諸國,認為吃人乃野蠻未開化的表現,古雖有為之,但現今卻是禁絕。吃狗食貓雖亦自古有之,然貓狗既已成人類寵物,朋友,甚至直當親人子女,戲稱為「毛孩」者甚眾,因愛屋及烏,不忍不捨。虐殺貓狗以自肥,以蔑視愚弄生命的態度嘲笑欲保護貓狗者,野蠻與文明在其中矣!

再者,禁食狗貓等寵物並非只有香港一地,德國、法國、荷蘭也視狗肉為禁忌,台灣雖則無禁止食狗肉,但也立法禁止屠宰或販賣狗肉,而南韓首爾市政府頒佈了一項規定,狗肉已根據1984 年市民意願歸類為「令人厭惡的食物」,使用狗肉作食物成分是不被允許,2011 年更取消了南韓狗肉節。中共国境內亦於2010 年時提交《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禁食貓狗肉」已被寫進進去,吃貓狗肉,將有可能被處5000 元以下罰款並被處15 日以下拘留,雖然尚未通過,但亦顯示寵物非食用家畜的意願。

當然總有人認為他們有自由吃他們愛吃的東西,其他人沒有權利阻止,正如早前有新聞報導有一男子闖入女厠吃女性遺下的糞便,更在鏡頭前說女性的糞便比較好吃。食屎既然也是個人選擇,食狗吃貓當然也是,然而香港立法禁食貓狗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瘋狗症帶來的衛生防疫問題,另根據記錄,2009 年在越南造成流行霍亂的霍亂弧菌就在狗肉中被發現。人總愛惜己身,危害自身而非關正義的事可免則免,有人反其道而行,除了講恭喜外,無話可再說。

鼠肉、雞肉、豬肉、牛肉、羊肉、馬肉、貓肉、狗肉、人肉……在差不多先生們的眼中都是肉,那出土四十年前的殭屍肉也該沒甚麼大不了,吱吱嘰嘰地吵甚麼?想尋釁滋事麽?

(原文刊於第三十三期《熱血時報》,於2015年8月23日免費派發。請支持文化抗共,訂閱《熱血時報》: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egform

(圖片來源 | "狗肉料理店、湖北省" © Vmenkov/ CC-BY-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