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政總署今日(9月26日)根據相關法例,即《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第358章,附屬法例AL)第26條引用《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在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工程範圍內將予收回的土地上,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便推行該區的發展計劃。發展計劃包括新發展區的前期及第一期地盤平整以作新市鎮發展、粉嶺繞道及相關基礎設施工程。
政府將收回784幅私人土地(涉及的面積約68公頃)以及被9個墳墓所佔用的土地(涉及的面積約752.8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2019年12月27日歸還政府所有。政府將會向相關的土地業權人提供特惠土地補償。
受第一階段工程影響的合資格住戶,已於7月中旬開始陸續獲房委會編配安置單位,並於近日開始辦理入伙手續。申請入住房協轄下現有屋邨出租單位的合資格住戶,亦已陸續獲編配及入住房協屋邨單位。此外,雖然新發展區餘下階段工程尚未有具體時間表(相信遷出時間會在2023年或以後),但受餘下階段工程影響並已提交「自願提早搬出和交還寮屋構築物申請」的合資格住戶,亦已於8月下旬起陸續收到房委會的配房通知書。
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全面落成後,將提供合共約71800個房屋單位。其中,第一階段工程將提供約21000個房屋單位,當中18000個為公營房屋單位,預計首批私營房屋及公營房屋住戶分別可於2023/24及2026/27年入伙。
(發展局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