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及徵用土地公告 以擴展東涌新市鎮

政府張貼收回及徵用土地公告 以擴展東涌新市鎮


地政總署今日(6月24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以及《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第358章,附屬法例AL)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徵用土地公告,以進行東涌新市鎮擴展計劃的第46區公營房屋發展,以及其他設施和基礎建設工程。

政府將收回294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4.94公頃,以及徵用被一個墳墓所佔用的土地,涉及面積約22.6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9月25日,將歸還或轉歸政府所有。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以及受影響的住戶和業務經營者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東涌第46區的公營房屋發展全面落成後,將提供合共約1550個單位,預計首批公營房屋住戶可於2028年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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