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

立法會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



立法會今早(9月26日)三讀通過規管分間單位的《簡樸房條例草案》。

日後出租分間單位需符合特定標準,包括面積至少要有8平方米、有獨立廁所及洗滌盆等,在取得認證後才可出租。

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以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的「老大難」問題。

《條例》將於10月3日刊憲,並在明年3月1日生效。在《條例》生效當日,房屋局會開始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與此同時,作為逐步落實「簡樸房」規管制度的過渡安排,房屋局會同步推展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讓現存分間單位進行登記後,可享有由2027年3月1日起計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至2030年2月28日,以逐步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為鼓勵分間單位業主及營運者在明年3月1日起盡早提交登記和認證申請,政府會就認證費用提供「早鳥」減免優惠,即早登記早申請的話,申請費用便可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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