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白癡者何其多

世上白癡者何其多



以往曾聽過故事一則,大意是有個蠢女人,說成是白痴也可,嫁了個造餅師傅。某日師傅因事要出遠門,又怕獨留白痴在家會餓死,故就將一個大餅套在白痴頸上,等她可以飽餐。然而,白痴就是白痴,她只懂吃掉餅的前端,而不懂得把餅從頸後移去前面,最後還是餓死。

以上所言,就是對白痴的一種形容。

今日,剛受委任嶺大校董的何君堯,在商台直播節目上,與嶺大學生會長劉振琳針鋒相對,期間劉以「白痴」來形容何,而何則語對方人身攻擊乃屬「誹謗」。

最近李天命高調發言,又引來許多「再世公孫龍」來語理分析一番,好不熱鬧。再據李先生所言,他的「語理分析」或可以不負其他方面的文責,那倒不如大家亦對何君堯語人「誹謗」一事,來個前前後後的語理分析吧!

所謂白痴者,白無義,重點在於痴,而怎樣才算是痴?是通過生理學、病理學、醫學的角度?抑或是以心理學、行為學的角度去定義?

明顯地,要找個標準來定義「白痴」一詞,其實亦相當困難,那麼若取約定俗成之規矩,則「白痴」就是一個對愚蠢者的形容詞而已。若用一個形容詞而成為誹謗,則讚賞別人美麗,原則上也可以構成是誹謗!

反而,何君堯今日亦曾語嶺南學生「思覺失調」,而查證「思覺失調」一詞,乃是在香港使用的精神病名詞,亦即醫學上的學名,存在具體的意義。那麼,何君堯手上若沒有他所言學生的確切病歷作證明,則明顯是犯了「明確表示的虛構事實」,會對他所指涉的學生,構成「負面形象與事實不符」的宣稱,簡單地說,就是誹謗。可是,作為法律專才的他,竟又可以將其當成是「一種形容」!

由此推論,何君堯要不就是明知故犯,對嶺南學生公然誹謗,再不就是反證了他真的是個白痴,因為他無法對一般人能懂得的概念理解,故認為他的智力水平低於常人,亦是非常合理的推論。若屬前者,則何君堯是一名借專業行惡的敗類,形容他為白痴已教相當的寬容,然若為後者,則嶺大學生會長劉振琳語他為白痴,就不只是一個形容,而且更是一個事實的陳述!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