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專員關注鄒幸彤案 律政司重申制訂國安法符國際做法

聯合國人權專員關注鄒幸彤案 律政司重申制訂國安法符國際做法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命的4名人權專家發聲明,深切關注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和擔任外國代理人,敦促港府立即廢除並獨立審查《港區國安法》,以確保法例符合人權和國際法。

律政司今日(10月13日)發聲明回應,指制定《香港國安法》是合法行使國家主權及符合國際上維護國家安全的做法,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維持堅穩,社會恢復法治和秩序,並讓香港居民可以在一個安全、平和的環境享受權利和自由。

律政司又指,《香港國安法》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但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約》訂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包括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情況下,依法律規定對部分權利和自由作出限制。

聲明又稱,所有檢控決定是基於可接納證據和適用法律,案件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並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

律政司又提到,基於迴避待決案件(sub judice)的法律原則,任何人都不應評論司法程序尚在進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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