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部隊宿舍外藏摺刀 39歲男子判囚32個月

紀律部隊宿舍外藏摺刀 39歲男子判囚32個月


去年8月5日,一名39歲男子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附近被搜出卡片式摺刀、萬用匙等物品被捕,更在落口供時,將會面紀錄撕成數份。之後警方在其住所搜出50把短刀、8把卡片式摺刀、15把萬用匙及15把開信刀等武器。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10月1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刑事毀壞」及「管有違禁武器」四罪罪成,被判即時監禁32個月。

至於管有彷製火器罪,裁判官指氣槍已失效,亦不能修復,故判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被告用卡片式摺刀作拆開貨物包裝的解釋不合理,被告當日亦沒有途經現場的必要,被告是為了有衝突發生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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