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年20歲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及兩項洗黑錢共四罪,今日(11月3日)在區域法院正式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宣布11月 23日判刑。
他承認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其餘控罪則獲存檔法庭。
他自2020年10月底起還押至今逾一年,是繼「光時電單車手」和「第二代美國隊長」後,本港第三位審訊後被裁定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被告。
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在香港與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即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叛離、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叛離,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此外,被告在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至於兩項「洗黑錢」罪,涉及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被告Paypal戶口的133,417.69元;與及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被告滙豐銀行戶口的582,895.88元。
案件編號:DCCC 27/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