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版權條例諮詢公眾3個月 戲仿諷刺評論時事獲豁免

修訂版權條例諮詢公眾3個月 戲仿諷刺評論時事獲豁免


政府由今日(11月24日)起就更新香港版權制度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包括豁免戲仿及諷刺等內容,又不建議引入條文打擊非法串流裝置,諮詢期至明年2月23日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透露,將以《2014年條例草案》作基礎,涵蓋五個範疇,包括賦予版權擁有人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配合引入專有傳播權利訂定相關侵權行為的刑事法律責任,及新增豁免戲仿、諷刺及評論時事等目的而使用版權作品之版權申請。

他指港曾進行三次相關大型諮詢,並於2011及2014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但立法程序均未能在當屆立法會會期屆滿前完成。

邱騰華坦言對於香港版權制度較國際發展落後逾十年,感到非常可惜。又認為版權制度是知識產權的重要一環,可保護源自原創作品的私有財產權,令公眾可以合理使用版權作品,對鼓勵創意、科技發展、促進和傳播知識非常重要。

他稱「十四五規劃」首次提出支持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現時是適當時機重新推展檢討版權法例的工作;《2014年條例草案》的立法建議得到廣泛共識,政府建議以此為基礎,更新本港版權制度。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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